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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僵尸车”认领及集中清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2日 16:56    点击率:

校内各单位及广大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彻底整治校园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盘活校园公共停车资源,消除消防安全与通行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畅通、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助力文明校园建设工作,我校已于2026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开展校园“僵尸车”专项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对校内长期闲置废弃车辆完成统一排查、拖离与集中存放。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合法权益,规范后续车辆认领及处置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中存放地点

学校北校区百果苑停车场

二、认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认领权利,不再受理认领申请。

三、认领对象及范围

本次集中清理的车辆包含校园内长期停放的废弃电动车、摩托车等长期闲置、无人使用、破损废弃的各类车辆,详细车辆信息详见附件台账。

四、认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车主本人认领车辆所有人须在规定认领期限内,携带完整有效证件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认领手续,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教职工提供工作证、身份证,学生提供学生证、身份证)、车辆权属证明(购车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车钥匙等可证明车辆归属的有效凭证)。

(二)现场核验办理。车主前往警务服务中心,由工作人员核对车辆信息、车主身份信息,核验无误后,车主签署《校园“僵尸车”认领承诺书》,确认车辆权属后,即可办理车辆领取手续,自行清运车辆。

(三)代办认领。若车主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除提供上述车主相关材料外,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车主授权委托书,方可办理认领手续。

五、逾期处置方式

本公告认领期限届满后,仍无人认领、未办理手续的车辆,或无法核实车辆权属、车主失联的废弃车辆,将依法认定为无主“僵尸车”,视为车主自愿放弃车辆所有权及相关权益。

学校将统一委托具备正规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处置商家,对逾期无主“僵尸车”进行统一回收、拆解、报废处理。

六、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乐山师范学院警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33-2271110

联系人:赵老师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20-12:00,下午14:20-18:00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校园“僵尸车”统计明细

保卫处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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