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武装部保卫部(保卫处)领导班子分工
一、部(处)长 贾洪鉴
主持党委武装保卫部(保卫处)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人事、财务等工作。
办公室电话:0833-2271511
二、副部(处)长 罗智勇
负责消防、治安、交通、国有资产、招标采购等工作。分管消防科、安全保障中心。
办公室电话:0833-2271760
三、副部(处)长 刘艳萍
负责政治安全、保密、国防教育、大学生应征入伍、军事特长生、军事课教学、双拥、户籍、档案管理等工作。分管政治保卫科、国防教育科。
办公室电话:0833-2271095
党委武装部保卫部(保卫处)科室岗位职责
政治保卫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定,协助处领导做好政治保卫和国家安全工作,确保我校政治稳定。
二、负责政保信息的搜集、汇总、上报和信息反馈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开展敌情、社情调查及查破政治案件,维护学校政治稳定。
三、负责搜集涉及稳定的信息动态,开展调查研究;负责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做好学校政保调研,负责校内重点人员的监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五、参与涉外安全和网络安全管理。
六、负责部门信访、保密、人事、宣传、财务、档案、信息化、国有资产管理、采购与招标、后勤保障、集体户口管理以及文稿撰写等办公室工作。
七、协助做好学校大型集会、重要宾客来访以及重大节假日、敏感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协助做好各类国家级、省级考试的试卷(答卷)的安保工作及其他保密工作。
九、协助辖区派出所做好学校集体户口管理和户政咨询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国防教育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区征兵办公室有关指示,准确掌握征兵政策。
二、了解掌握并大力宣传大学生征兵优惠政策、义务兵家属优待和退伍军人安置创业等情况。
三、负责学校征兵工作日常事务,负责抓好本校兵役登记、应征青年体格初检、政治初审工作,全面了解掌握确定预征等工作情况。
四、协助区征办抓好本校征兵宣传、走访调查、体检、政审、廉洁征兵等方面的工作。
五、筹备并做好本校征兵工作计划、统计、报告、简报和总结。掌握本校征兵工作实施全面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改进措施。
六、配合区征办做好新兵入伍前的教育管理和新兵入伍后的登记造册、保留学籍、办理学费补偿、代偿等相关手续。
七、负责接待处理学生关于征兵工作方面的来信和来访等工作。
八、负责做好新兵家长对新兵入伍后的支持鼓励工作。
九、负责对大学生实施国防教育,做好大学生军事训练等方面工作。
十、负责做好军事理论课程建设与军事理论研究方面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乐山预备役炮兵团指挥连和学校军事特长生的建设、培养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加强军校合作,落实双拥共建,做好学校拥军优属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人民防空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上级要求鸣放防空警报。
安全保障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开展校园治安、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
二、负责校园秩序管理,组织校园治安、交通安全巡查。
三、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检查;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
四、负责校卫队队伍、110接处警服务平台、应急小分队的建设与管理。
五、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各类案(事)件的调查与处理,做好校园应急事件安全保卫工作。
六、负责制定完善和组织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负责“物防、技防”设备的配置和维修。
七、负责学校天网、门禁管理系统建设与维护。
八、负责学校试卷保密室的管理和维护。
九、负责业务对口部门和周边单位的外联工作。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消防科工作职责
消防科负责落实学校和保卫部(处)校园消防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火制度,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加强防范,抓好落实,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一、起草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草拟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制度及消防各楼宇安全隐患台账。
三、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监督检查校内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五、牵头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身逃生技能。
六、负责校内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协助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七、协助查处发生在校内的火灾事故及善后工作。组织开展初起火灾处置,协助消防救援部门开展火灾救援,参与火灾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
八、负责消防日常监督检查、巡查与隐患整改督查,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检查督促消防维保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及对维保工作的协调与跟踪。
九、组织对全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检查,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定消防器材购买和配置计划,及时配置更换灭火器材,建立工作台帐;督促各使用单位建构筑物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十、负责学校大学生消防协会建设管理。定期对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技能和业务培训。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案件指导科工作职责
科长 李毅(驻校民警)
案件指导科在保卫处和泊水街派出所的共同领导和管理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及时调查校内涉及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治安刑事案件。
二、经常了解校内治安情况,做好校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做好相应的基础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
三、收集、摸排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状况,分析治安形势,提出治安综合治理的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配合治安交通科做好校内接处警工作,涉及刑事治安案件做好现场保护等工作。
五、在保卫处的领导下开展校内外发生的涉及师生员工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六、配合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在校内的调查工作。
七、对案件和办案工作进行专题分析和典型剖析,编写案例材料和案件通报。
八、通过研判对规律性和多发性的治安刑事案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配合治安交通科研究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2024年9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