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全校师生员工:
近期校内出现很多摩托车、电动车在校园道路上超速、超载、高速行驶与私自改装等行为,对校园交通安全构成较大威胁,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加强平安校园建设,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保卫处从即日起将对校内摩托车、电动车(下面简称车辆)进行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下:
一、凡是在校内行驶的车辆,必须做到证照齐全,人证相符。驾驶车辆时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牌照必须按有关规定放置,不得倒挂、涂改、遮盖、污损。
二、在校内行驶的车辆不得擅自改装遮阳伞、引擎、排气管、灯饰等部件,不得作产生安全隐患的改动。
三、在校内行驶时不得超速、违规载人,速度不得高于20km/h,途经教学区时不得随意鸣笛。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等所有公共建筑物的室内和过道、走廊、楼梯口、阳台、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或充电。
五、对违规的车辆,保卫处将暂时统一管理,本学期结束时归还车主本人。
特此通告。
乐山师范学院保卫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