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营造尊军崇军拥军爱军浓厚氛围,根据省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双拥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最美拥军人物”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川拥办〔2023〕1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选2023年度四川省“最美拥军人物”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学校推荐四川省“最美拥军人物”候选对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各单位可从关心和支持拥军事业发展的教职员工中挖掘典型推荐不超过1名符合条件的候选对象,学校将从候选对象中择优推荐1人至省教厅参加遴选,省教厅择优推荐1人至双拥办参加遴选。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觉悟高,道德风尚好,具备大局和奉献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二)关心国防建设。国防意识强,积极参与国防教育活动,支持国防建设,自觉维护军队声誉和形象。
(三)拥军事迹突出。积极践行拥军优属光荣传统,热心参与拥军事业发展,支持鼓励军人安心服役、建功立业,全力为部队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办实事、做好事,事迹真实且突出。
(四)热心双拥事业。主动服务和关爱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群体,在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抚恤优待、服务管理、褒扬纪念、权益维护等相关工作中助力明显。
三、推荐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政治性、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标准,经学校初选审定,推选出“四川省最美拥军人物”候选对象。
四、推荐要求
校内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于7月16日前将推荐材料交学校武装部保卫部征兵工作站。
推荐材料及报送:四川省“最美拥军人物”推荐表、推荐情况统计表(1式3份)、候选人承诺书、1寸蓝底免冠照(像素640*480或以上)及工作(生活)近照电子版各1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刘明老师。
联系人:刘明
联系电话:15328607018
附件:四川省最美拥军人物推荐表
乐山师范学院党委武装保卫部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