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接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海棠派出所通知,从2023年5月4日起,恢复我校师生员工的居住证办理工作。根据《乐山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文件精神,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和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居住证统一由保卫处集中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户籍不在乐山市市中区且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及家属。
2.户籍不在乐山市市中区且居住在校内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受理时间: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三、受理地点:
(一)校内居住教职工及家属受理地点
保卫处201办公室
(二)在校学生受理地点
大学生事务中心
四、申办条件
(一)校内居住教职工及家属申办条件
1.教职工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现住地(教工宿舍几幢几号)、手机号码,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近期一寸的白底证件相片一张;
3.在保卫处201办公室现场填写“居住证申领表”;
注意:教职工及家属若是第一次办理,需先提供以上材料进行实有人口登记,登记满180天后方能办理。
(二)在校学生申办条件
1.学生所在学院出具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号、身份证号码、现住地(学生宿舍几幢几号)、手机号码,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或学生科科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近期一寸的白底证件相片一张;
3.在大学生事务中心现场填写“居住证申领表”。
注意:学生居住证申请办理时间从大一下学期开始;若是非本校专升本学生,需先提供以上材料进行实有人口登记,登记满180天后方能办理。
五、居住证续签
未逾期的仅需提交居住证原件;已逾期的除提交居住证原件外还需提交近期一寸的白底证件相片一张。
六、取证时间、地点:
时间:受理后一至两周后工作时间。
地点:申办人员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大学生事务中心领取。
特别提示:
1.居住证办理免费,请勿到其他中介机构办理,谨防上当受骗。
2.经审核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所提交的办理材料原路退回(教职工及家属的退回到保卫处201办公室;学生的退回到大学生事务中心),申办人在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自行领取退回材料。
3.根据工作需要,海棠派出所不单独受理乐山师范学院居住证申领事宜(含居住证续签、补领),由保卫处统一集中办理。
保卫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