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1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两征两退”改革暨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征兵工作作为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政治任务认真开展。在征集过程中,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通力协作,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圆满完成了年度征集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征兵工作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乐山师范学院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在2021年征兵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认真、完成本年度征兵任务的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各二级学院的班主任、辅导员、学生科长、征兵工作相关负责人以及相关教职工。
(二)“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各学院。
二、评选条件
(一)学校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组织有力,责任分工明确,将征兵工作纳入部门(学院)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解决征兵重难点问题及时有效。
2.坚决贯彻执行征兵法规、政策和指令,圆满完成本年度征兵任务。
3.征兵准备工作扎实,兵役登记完成率处于教学院前列。
4.征兵宣传动员广泛深入,在校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报名率、体验进站率、“双合格”率处于教学院前列。
5.扎实做好退伍大学生的关怀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支持退伍大学生参与学校国防教育暨军事训练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6.狠抓征兵廉政建设和安全防范,防止和纠治征兵不正之风措施有力,连续3年无违法违纪问题和行政责任事故。
(二)学校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征兵工作,勤于学习钻研,熟悉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并能贯彻执行。
2.积极组织、参与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的宣传、动员活动,深入开展预征兵员的调查研究,在推动依法征兵、科学征兵、退伍大学生关怀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可在推荐表后附宣传照片、新闻等)。
3.所在教学院男性大学生在兵役登记完成率、应征报名率、体验进站率、“双合格”率处于教学院前列。
4.完成本年度征兵任务,或较上一年度在大学生入伍数量上有增长。
5.自觉遵守征兵纪律规定,严格要求,廉洁自律,无任何违纪违规和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
三、评先表彰程序
(一)申报
凡申报“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者,需按附件要求填写申报表。2022年2月23日12:00前,将纸制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学校征兵工作站,电子稿申报材料通过OA协同方式报送至刘明。
(二)评审
学校评选“征兵工作先进集体”5个,“征兵工作先进个人12名。对申报“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的个人和单位,由党委武装保卫部牵头组织评审并公示。
(三)表彰
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奖励办法》(乐师院[2020]69号)文件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乐山师范学院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乐山师范学院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