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
关于暑期及开学前校园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各部门、二级学院: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第四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川教函[2017]38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夏季校园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现对暑期入开学前消防检查相关要求安排如下:
1、放假前及开学初做好消防安全检查,消除消防隐患。
2、注意用电安全,离开办公场所做到人走断电。
3、24小时运作的各种机房,相关单位务必安排专人负责值守,做好值班记录。
4、新增用电设备要请后勤集团对电源线路进行检测,确保电源电线不会超负荷运作。
5、后勤集团要对学生宿舍做到定期检查,防止天气过热引起物品自燃。
6、雷雨天气慎用带电设备,以免造成雷击火灾事故。
7、发现异常情况请拨打保卫处24小时报警电话:2271110
保卫处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