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党委武装保卫部(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劳动制合同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20年9月30日及以前毕业的,且同时取得岗位所需毕业(学位)证书的应(历)届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上毕业生。并完全符合《乐山师范学院党委武装保卫部(处)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工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手续;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工,招聘人员按学校编制外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进行管理,招聘名额为4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
(一)报名
本次应聘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上午9点至7月2日下午5点止。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交于乐山师范学院校园警务室。
(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我们将于7月2日在乐山师范学院武装保卫部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考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在7月3日上午9点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保卫处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
四、纪律与监督
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33-2271512 0833-2271110(乐山师范学院党委武装保卫部)
监督电话:0833-2276324(乐山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党委武装保卫部(处)公开招聘劳动制合同工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乐山师范学院党委武装保卫部(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