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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02日 11:23    点击率:

关于做好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2013年的征兵由冬季改为夏秋季,现就做好我校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兵工作办公室。党委副书记陈立志同志任组长,武装部部长余德刚、学工部部长李同果为副组长,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征兵办公室(设在学校武装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征兵工作事项。

二、征集条件

(一)年龄条件: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3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1年1月1日至l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3年年满18到20周岁(1993年1月1日至l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政治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格条件: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女青年另行要求身高162米以上。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今年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已登录了“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打印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需要到当地武装部门或征兵办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完成体检、政审等相关工作。

(二)在校大学生

本人持身份证到学校武装部办公室现场报名后,再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网络报名,填写、打印《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我校征兵办公室杨家静老师处(保卫处二楼武装办公室)。

(三)女青年报名时间从即日开始,登录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在互联网上开通的应征青年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应征青年自行登录该系统,按要求操作即可办理报名手续。

四、大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一)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根据总参、总政、总后《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入伍后现实表现好,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可以按程序提拔为干部。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二)学费补偿代偿

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今年国家进一步简化了学费补偿代偿程序,缩短了申领兑现周期,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行垫付,并将往届毕业生纳入补偿范围。同时,大学在校生和刚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在批准入伍后可保留学籍,退出现役复学后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今年国家为方便大学生应征,规定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从学校所在地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给家庭优待金,一些地区对入伍大学生另有相应资金奖励。

(三)考学升学优惠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今年,国家制定了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的具体办法,还规定大学生退役复学后,入伍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四)就业安置扶持

国家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国有企业招录、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村居“两委”班子选举等。根据川委发〔2011〕16号及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各地把大学生退役士兵纳入当地党委、政府选拔任用干部体系,给予重点培养,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部队团级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累计不超过6分。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搞好宣传发动。各学院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除张贴标语、横幅、出黑板报等宣传外,要利用班会、网络等进行宣传,特别是已毕业的学生,毕业班辅导员要充分发挥班级QQ群的作用,或电话与每位毕业班学生取得联系,告知学生有关征兵事项。

(二)按时做好报名工作。根据上级武装部门的安排,征兵工作时间紧,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在小学期结束前动员有意向参军的在校学生及时到学校武装部报名。

特此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人民武装部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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