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四川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川征〔2016〕50号)精神,我校在校学生兵役登记工作已逐步展开,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登记对象
年满18周岁(每年12月31日前)至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在校学生(中国公民),未登记的均须登记,已登记的须进行核对。女青年和退伍军人不登记。
二、 登记时间:
每年1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
三、 登记方式:
1. 网上登记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附二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
若有入伍意愿的学生同时申请参加今年预征报名,无意愿的学生必须申请暂缓应征。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适龄男生,也要登录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
2. 打印表格
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3. 现场确认
本人持下载打印表格到所在教学院辅导员处,由辅导员现场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学生进行目测初审,在《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中兵役登记结论栏里,依法确定填写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等结论。辅导员完成填写后再统一将表格交至学校武装保卫部。
4. 审批办理
武装保卫部将兵役登记表格收集上交至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武装部逐一审核,并于兵役登记结束20日内,发放《四川省公民兵役证》和《预征对象通知书》。
5. 预征对象
各教学院应根据适龄学生个人入伍意愿、兵员数质量、上年度征集任务等情况,择优选定预征对象,报学校武装部备案并通知本人。学校武装部同步确认预役对象,并建立《预征对象数质量情况统计表》、《预征对象花名册》。
各教学院要加大兵役登记工作的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法,广泛宣传兵役法规,特别是适龄学生参加兵役登记的法律义务,明确参加登记相关事宜。学校征兵工作站在今年兵役登记结束后,将对各教学院兵役登记工作进行考评。
武装保卫部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