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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0日 16:54    点击率:

各教学院、2021届全体毕业生:

2021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确保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办理工作,保障毕业生顺利派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籍迁移办理程序

1.由各教学院组织应届毕业生完成户籍迁移信息采集、登记等工作。

2. 由招生与就业处汇总各教学院毕业生户籍迁移信息并送保卫处。

3.保卫处根据招生就业处汇总的2021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名单,到公安机关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

4.保卫处于629日前将2021届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发放到各教学院。由各教学院负责将《户口迁移证》发至毕业生本人。

5.毕业生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务必妥善保管,并前往《户口迁移证》上载明的落户地,在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内办理落户手续。

二、注意事项

1. 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户政中队将根据学校提供的2021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名单办理学生《户口迁移证》。为尽可能减少迁移证办理错误,请各教学院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老师、学生本人、招生与就业处、保卫处认真核对毕业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籍贯、报到地址、单位名称以及户口迁移地址等准确信息,避免错报漏报。

2. 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证》后,其户口即从学校集体户中注销,学校将不再提供学生集体户口的相关手续。

3. 所有毕业生户籍必须迁出,学校批量办理户籍迁移完毕后,仍有未迁出的学生户籍,请毕业生自行前往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户政中队办理。

 

2021届毕业在迁移户口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致电保卫处咨询。

联系人:谢老师,电话:0833-2271529

 

 

     保卫处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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