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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居住证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3日 14:40    点击率:

全校师生员工:

接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海棠派出所通知,从2021年9月3日起,恢复我校师生员工的居住证办理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居住证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户籍不在乐山市市中区且居住在校内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

二、受理时间、地点: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地点:学生在大学生事务中心;教职员工在保卫处201办公室。

三、办理所需手续

(一)学生办理手续

1.学生所在学院出具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号、身份证号码、现住地(学生宿舍楼幢号寝室号)、手机号码,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或学生科科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近期一寸的白底证件相片一张。

3.在大学生事务中心现场填写“居住证申领表”。

(二)教职工办理手续

1.教职工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现住地(教工宿舍楼幢号房间号)、手机号码,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近期一寸的白底证件相片一张。

3.在保卫处201办公室现场填写“居住证申领表”。

四、取证时间、地点:

时间:受理后下一周的周四下午至周五工作时间。

地点:学生和教职员工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大学生事务中心领取。

特别提示:

1.居住证办理免费,请勿到中介机构办理,谨防上当受骗。

2.经审核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所提交的办理手续自行到大学生事务中心领回。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海棠派出所不直接受理居住证申领事宜(含居住证续签、补领)。

4.2021级学生居住证申请办理时间从大一下学期开始。

5.居住证续签:未逾期的仅需提交居住证原件;已逾期的除提交居住证原件外还需提交近期一寸的白底证件相片一张。


          保卫处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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