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近段时间以来,校园无证驾驶和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行为较为严重,为切实维护广大师生权益,确保校园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我校《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之规定,学校保卫处将于2017年10月31日-11月3日联合交管部门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下:
一、凡是在校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做到证照齐全,人证相符。
二、驾驶机动车辆行驶时速不得高于20km/h,校园内不得随意鸣笛。
三、校园内禁止机动车辆乱停、乱放。
四、在校园内行驶的摩托车不得擅自改装引擎、排气管、灯饰等部件。
五、对违法违规的机动车辆,交管部门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乐山师范学院保卫处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