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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1日 15:56    点击率:

近段时间以来,校园无照、无牌、无证驾驶车辆,电动自行车载人、超速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有所抬头。为避免校园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良好秩序,保卫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乐山师范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乐山市公安交警部门从11月7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中心城区行车秩序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内容,于11月21日起开始实施“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保卫处处长余德刚、副处长罗刚、治安交通科科长张志强、泊水街派出所社区民警李毅、校卫队队员在北校区旅游学院路口等校园主干道开展专项检查与整治,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张公桥中队派出执勤交警参与查验检查。据悉,整治行动前,保卫处于11月8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对整治内容、整治时间及措施、法律法规依据等作了明确提示。整治行动当日,保卫处配合交警依法暂扣无牌无证车辆30余台,现场纠正电瓶车违法载人行为多起。整治行动中,一方面对车主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惩戒警示。

保卫处再次提醒广大师生员工,不要无照驾驶和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得搭载12岁以上乘员,不要在校园超速危险行驶。对违法违规且性质恶劣的,保卫处将作备案处理,希望广大师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校园正常的交通秩序。





图片来源:武装保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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